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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创“设计之都”!快来申报重庆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
时间:2021-09-02 来源:重庆市经济信息委

 

为充分发挥设计引领带动作用,促进工业设计与乡村振兴、美好生活、城市更新等深度融合,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,近日,市经济信息委发布《关于开展重庆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争创“设计之都”。

设计引领示范企业是指在制造业、服务业、数字经济等领域中,企业的设计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,以设计引领企业发展,设计成果在实现新品研发、产品迭代、品牌建设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成效显著,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。创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设计、建筑设计、艺术设计、动漫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展示设计、平面设计等领域或方向。

申报条件

   ■ 企业在本市依法注册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正常经营两年以上,经营业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,生产经营稳定,有较好的经济效益。

■ 企业拥有自主品牌,设计成果丰富,设计能力在行业细分领域居领先地位。设计在促进新品研发和产品迭代等方面成效显著,引领企业实现较快增长,新品销售收入占企业总营收比重30%以上。近两年(截至申请日期)累计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件。

■ 企业重视设计创新工作,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意识,有长效的设计创新投入机制。企业设计流程完整、管理科学、软硬件配套设施完善,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。

■ 企业设计团队规模和结构合理,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或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%,设有首席设计师或设计总监岗位,设计团队内部机制健全,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。

■ 企业信用状况良好,前两年内(截至申请日期)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,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。

所需材料

■ 重庆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申请表; 

■ 企业设计引领发展情况报告编写提纲;

■ 企业2020年度财务报表;

■ 相关佐证材料。

创建流程

■ 各区县(自治县)经济信息委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创建资料受理、初审和推荐。

■ 中央在渝及市直、市属企业、市级行业组织、科研院校等单位可组织推荐所属企业创建。

■ 各区县、各相关单位初审合格的创建材料请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市经济信息委(纸质文档须胶装成册一式2份,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:84466390@qq.com)。

■ 市经济信息委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组织材料审核、专家评审和必要的现场审查,择优提出重庆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名单,公示无异议后,予以公布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市经济信息委将对已入选的设计引领示范企业实施动态管理,经复核不能保持入选条件的,撤销其重庆市设计引领示范企业资格。入选企业应配合做好定期的情况报送和专题活动,将整合或推荐相关政策和资源给予支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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